漯河市教育局关于推荐全市“两创两争”活动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通知 |
漯教党办〔2016〕75号
漯河市教育局 关于推荐全市“两创两争”活动先进集体和 先进个人的通知
各县(区)教科体局、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社会事业局、经济开发区社会事业局、西城区教育办、市直各学校(幼儿园): 2015年以来,全市教育系统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讲话精神,贯彻落实市委和局党委决策部署,以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根本,围绕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深入开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中国梦和中国道路宣传教育、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文明漯河教育,广泛开展以“创建文明学校、创建文明班级、争当文明教师、争当文明学生”为载体的教育系统“两创两争”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涌现出一大批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为把全市教育系统精神文明创建活动进一步引向深入,根据省教育厅和市文明办有关要求,将在全市教育系统开展漯河市文明学校、文明班级、文明教师、文明学生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表彰名额 拟表彰学校10个、班级30个、教师40名、学生60名,分别授予“漯河市文明学校”、“漯河市文明班级”、“漯河市文明教师”、“漯河市文明学生”荣誉称号。 二、推荐办法 1.民主推荐。采取单位推荐与个人自荐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充分发扬民主,听取广大师生的意见和建议,通过召开座谈会、民主推荐会、集体研究等程序确定拟表彰对象。 2.提交材料。各单位推荐的拟表彰对象须填写“漯河市文明学校申报表”、“漯河市文明班级申报表”、“漯河市文明教师申报表”、“漯河市文明学生申报表”一式两份。各县(区)教科体局申报的拟表彰对象还要填写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名单汇总表。表内各项内容要实事求是,务求准确。上述表格统一用A4纸张打印,审核后加盖单位公章于4月25日前报送市教育局316室(联系电话:5997886)。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名单汇总表电子文档使用word文档发送邮箱:feng007667@sina.com。 3.党委研究。召开局党委会,对各单位推荐的拟表彰对象进行研究,评选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坚持务实创建、创新求进,深入开展贯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宣传教育的“两创两争”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 三、有关要求 1.表彰“两创两争”活动文明集体和文明个人,是省、市教育系统深入开展“我的中国梦”主题教育系列活动的重要内容,是深化教育系统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举措。各县(区)教科体局、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社会事业局、经济开发区社会事业局、西城区教育办、市直各学校(幼儿园)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要充分发挥评选表彰的导向和示范作用,坚持评建结合,以评促建。评选工作要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严格标准、严格程序、严格审核,切实做到优中选优。 2.要结合本地本校实际,以评选活动为契机,教育和引导广大师生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积极学习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实现国家富强、民族复兴、人民幸福的伟大中国梦而发奋学习、不懈奋斗。
附件:1.推荐标准 2.拟表彰对象推荐名额分配表 3.文明集体和文明个人申报表 4.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推荐名单汇总表
2016年4月12日
附件1
推 荐 标 准
文明学校标准
1.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模范执行国家关于教育的政策规定,依法办学,依法治校。积极推进各项改革,坚持把德育放在各项工作的首位,重视学生全面发展。 2.重视精神文明建设,能多途径、全方位开展德育工作,有“两创两争”活动的工作方案,积极组织师生开展创建活动,校园文化建设成绩显著,具有优良的校风、教风和浓厚的学风。 3.班子成员团结协作,以身作则,联系师生,廉洁奉公,无违法违纪现象。 4.学校教代会制度健全,管理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 5.校容校貌卫生整洁,环境优美。 6.注重抓好学校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积极开展安全文明校园创建活动,治安状况和秩序良好,没有发生安全责任事故和公共卫生事件,无法轮功等邪教活动,师生连续三年无犯罪现象,学校局势稳定。 7.严格执行有关政策规定,计划生育工作好,没有乱发招生广告、乱办班和乱收费现象。
文明班级标准
1.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有政治思想素质好、团结协作、以身作则、密切联系学生的班级领导集体。 2.有朝气蓬勃,积极上进,团结友爱,诚实守信,文明健康的良好班风。 3.学习风气浓厚,有勤于学习、善于学习、刻苦钻研的良好学风。自觉遵守学习纪律,考试无作弊现象。 4.积极开展健康有益的文化科技活动和社会实践活动,保持良好的环境卫生和个人卫生。 5.积极组织同学参加各种文体活动。 6.无安全责任事故。
文明教师标准
1.具有较高的思想政治素质。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模范遵守法律法规和教学纪律。 2.具有较高的业务素质。忠诚党和国家的教育事业,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长期工作在教育教学第一线,爱岗敬业,刻苦钻研,严谨治学,有较高的业务水平和教育教学能力。 3.具有高尚的道德情操。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教书育人,为人师表,关心集体,团结同志,爱护学生,任劳任怨,无私奉献。严以律己,宽以待人,在师生中有较高威信。 4.积极参加本单位开展的“两创两争”精神文明创建活动,表现突出,成效显著。 5.热心公益活动,热爱集体,乐于助人。
文明学生标准
1.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拥护党的领导,爱祖国、爱人民、爱科学、爱劳动、爱社会主义。 2.具有高尚的道德品质,尊敬师长,团结同学,遵守纪律,爱护公共财物,模范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 3.学习目的明确,学习态度端正,勤奋刻苦努力,学习成绩优良。 4.生活态度积极健康向上,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各项文体活动,有良好的卫生习惯,有健康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 5.热心公益活动,热爱集体,乐于助人。
附件2 拟表彰对象推荐名额分配表
附件3
文明集体和文明个人申报表
漯河市文明学校申报表 (2015—2016年度)
漯河市文明班级申报表 (2015—2016年度)
漯河市文明教师申报表 (2015—2016年度)
漯河市文明学生申报表 (2015—2016年度)
附件4
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推荐名单汇总表 (2015—2016年度) 一、漯河市文明学校(申报单位公章)
二、漯河市文明班级(申报单位公章)
三、漯河市文明教师(申报单位公章)
三、漯河市文明学生(申报单位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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