亲爱的学生和家长朋友们:
目前我国已经取得了脱贫攻坚的全面胜利。为了巩固拓展教育脱贫攻坚取得的成效,五年过渡期内,教育部门将继续按照《河南省教育脱贫专项方案》(豫政办〔2016〕120号)等有关政策规定,将脱贫享受政策户学生和风险未消除监测对象学生纳入到原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资助政策覆盖范围,确保“不让一名学生因家庭经济困难而失学”。为使你们充分了解有关资助政策,我们汇编了《源汇区帮扶对象学生资助政策明白卡》,供你们参考。
资助对象:五年过渡期内,享受学生资助政策的范围是脱贫享受政策户和风险未消除的监测对象。
——学前教育。按照年生均600元标准补助原建档立卡3-6岁儿童学前教育保教费,并按照年不低于400元的标准发放生活补助费。
——义务教育。对原建档立卡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在免除学杂费、教科书费基础上,寄宿生按照年生均小学生1250元、初中生1500元标准对寄宿生发放生活补助费,非寄宿生按照寄宿生标准的50%发放。对全省原建档立卡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实施河南省营养改善计划,发放标准为每生每年800元。
——普通高中教育。免除原建档立卡学生普通高中学费、住宿费,并按照每生每年不低于2300元的标准发放国家助学金。
——中等职业教育。免除中等职业学校全日制正式学籍原建档立卡学生学费,并按照每生每年2300元的标准发放国家助学金。
——高等教育。对在本省就读纳入全国招生计划内的家庭经济困难全日制本专科(含高职、第二学士学位)在校生,按照每生每年平均3300元的标准发放国家助学金,对在我省就读的原建档立卡家庭普通本专科学生,按照每生每年4000元的标准发放国家助学金。优先发放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或高校国家助学贷款,最高额度为:普通本专科生每生每年不超过20000元,研究生每生每年不超过25000元。普通高中及中等职业学校应届毕业通过高考、高职单招考入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含高职)的家庭经济困难新生(含五年一贯制升段新生)可在户籍所在地县级学生资助中心申请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教育助学项目滋蕙计划资金,其中省内院校录取的新生资助标准为每人500元、省外院校录取的新生资助标准为每人1000元。
豫公网安备 4111020200016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