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办发规〔2018〕865 号
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教育局,各高等学校,省属中等职业 学校,厅直属学校:
2018 年度省级和国家级对我省脱贫攻坚工作考核在即。为 全面如实反映全省教育系统脱贫攻坚工作情况,现就做好迎接 2018 年脱贫攻坚考核工作通知如下:
一、严格掌握教育脱贫攻坚工作考核指标
根据省脱贫攻坚领导小组的要求,2018 年教育脱贫攻坚工作 考核指标共两项:
一是建档立卡家庭学生资助政策得到落实。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上学得到保障,不因家庭贫困而失学辍学;
二是当地义务教育净入学率指标达到或接近全省平均水平。
小学净入学率达到或接近 100%;初中净入学率达到或接近99.99%。
二、严格抓好资助工作落实
要将落实建档立卡家庭各阶段学生特别是义务教育阶段学生的资助政策落实到位,并抓好以下四方面工作:
一要搞好宣传,确保建档立卡家庭和学生掌握建档立卡家庭 学生资助政策;二要精准确认,确保对建档立卡家庭学生资助不 漏一人;三要及时发放,确保将建档立卡学生资助资金不滞留、 不延误地发放到每个资助学生;四要告知到位,确保省教育厅要 求的“温馨告知书”发放到每个建档立卡学生家庭,特别是要发 放到建档立卡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家中,并且做到粘在墙上、解释 清楚、交送回执、落实责任。
三、严格排查义务教育阶段建档立卡家庭辍学学生
我省建立的对建档立卡家庭学生全学段的资助政策,可确保 建档立卡家庭不因贫失学、辍学。为掌握义务教育阶段建档立卡 家庭学生非因贫辍学情况,防止在考核中将其他因素导致的辍学 误解、误讲、误登记为因贫辍学。一要安排进行一次对义务教育 阶段建档立卡家庭辍学学生排查工作,对辍学学生家庭切实讲清 法律政策、摸清辍学原因、厘清辍学责任,积极劝其辍学学生返 学;二要对辍学的义务教育阶段建档立卡家庭学生坚决不愿返学者,请其家庭出具辍学原因说明,一份交村第一书记,一份交原 学校或教育部门留待备查。
四、严格落实有关责任
要严格落实教育脱贫攻坚责任。有关人员严格落实本地、本 单位对迎接考评工作安排,并将本通知中的有关要求切实落实到位。
本通知落实情况,各地、各学校务于 2018 年 12 月 20 日将 电子版稿报省教育厅发展规划处(厅脱贫办)。
联 系 人:胡万欣 0371-69691078
苏 磊 0371-69691887
电子邮箱:hnjyfp@126.com
2018 年 11 月 3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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